因工作需要,经区人事局核准,按公平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经济管理岗位1名,社会事务管理岗位1名,
二、岗位要求
(一)经济管理岗位
1、金融或财务专业的“一本”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(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)
2、具备会计师职称
3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
(二)社会事务管理岗位
1、“一本”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(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),男性;
2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,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,并能提供相关材料(如在某一媒体上发表文章);
3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三、报考办法及程序
(一)报名
时间:2010年8月7日上午8:00—10:30。
地点:宁波大剧院广场
如报名人数不足,报名时间延迟到下午1:00—4:00,报名地点在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4楼多功能厅(新马路183号,新东亚饭店内)。
所需证件、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 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。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,取消本次招聘。
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见宁波经贸人才网公告。
(二)笔试时间、地点
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。
笔试范围: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
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的30%。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(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)确定面试名单。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(www.nbjmrc.com)上公告。
(三)面试
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
面试采用百分制,占总成绩的70%,不足60分者淘汰。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。
(四)体检、考核
根据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,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。体检工作按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浙人公〔2005〕68号)执行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,视作淘汰。
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,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》(浙人发〔2008〕58号)进行。考核不合格者淘汰。
(五)公示、录用
考核结束后,在考核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,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。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
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,取消录用资格。
(六)其它
1、由于体检、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,由我镇商区人事部门决定是否递补。
2、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:87570477,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:中共江北区纪委,电话87668154,区人事局 87668183
3、本简章由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